考试由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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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
我省实施八大类省统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各统考类别考试时间、考点及有关要求,见01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简章(?点击文字即可查看)。使用我省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可参照《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确定统考类别。
我省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我省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部门审定。我省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类别。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实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要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使用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确有必要为我省考生单独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可提出申请,经我省省级教育行*部门同意后,与我院确定的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有关高校现场校考规模及其他考务安排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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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分。
温馨提示
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凡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必须先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务必认真查看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按高校要求选定省统考类别,在高考报名时完成相应的省统考报考手续,并自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招生录取分两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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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设置与填报办法
艺术类第一批为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第二批包括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